姓名:許悅琪
學號:05112017
明年將限制塑膠吸管》網友問為何不用「可分解」塑膠?台大化工博士:沒你想的這麼簡單
元氣網 | 聯合新聞網 (新聞發布)-2018年5月28日元氣網 | 聯合新聞網 (新聞發布)-2018年5月28日
環保署於二月中宣布「海洋廢棄物治理行動方案」,目標將在2030年全面禁用一次性塑膠製品,包括:購物用塑膠袋、免洗餐具、外帶飲料杯及塑膠吸管等等, 2019年也將開始限制塑膠吸管的使用。消息公布後,引發許多的討論,網路上展開了幾番論戰,有不少網友提到:「為什麼不使用可分解的塑膠袋呢?」
「可分解」這三個字,說起來簡單,做起來可是一點都不容易,實際上的含意其實很複雜;網路上許多「鍵盤專家」上知天文下知地理,對於各式專業知識都「略懂略懂」,像是這次限塑的議題,我看到有網友發言:「白癡!為什麼不學學日本使用可分解塑膠呢?」其實這樣的發言,不但缺乏專業知識,無法進一步討論問題,對於改善環境更是一點幫助也沒有!
可分解的意涵:「裂解」v.s.「分解」
所謂可分解,至少有兩層含意:「變成小片或是碎片」,以及「分解成無害的單體」。
「什麼意思呢?」
「變成小片或是碎片」就是「裂解」,也就是讓塑膠變得比較小塊。最常見的就是在塑膠袋裡,加入玉米澱粉或是碳酸鈣等成分,玉米澱粉與碳酸鈣可以自然分解,而當它們分解後,就會造成塑膠袋「裂解」,也就是聚乙烯(PE)的塑膠會變得比較小塊。不過,裂成小塊的塑膠終究還是塑膠,既不會繼續分解,也沒辦法達到環保效果。
另一種裂解的方式是在塑膠中添加光敏促進劑,讓紫外線加速塑膠中的高分子斷裂,只要曬到太陽,塑膠就有機會裂成小塊,甚至成粉末。但就算變成粉末,塑膠也還是塑膠,無法再繼續分解。裂解後的塑膠碎片,因為體積變小,不但增加收集回收的難度,也更容易讓其他生物誤食。
我想告訴大家一個很重要觀念,任何製品只要是含有PE(聚乙烯)、PP(聚丙烯)、PVC(聚氯乙烯)、PS(聚苯乙烯)等塑膠材質,都是無法自然分解的,唯一可以運用它的方式就是:回收再利用。就算裡面加了米糠、玉米澱粉、PLA等自然可能分解的成分,變成小片之後依然還是塑膠,一點都不環保,反而因為目前的回收技術尚無法將自然成分與塑膠分開,所以讓這些材質更難進入回收體系。說直白一點:用添加自然成分的塑膠比用純塑膠更糟糕!
「難道都沒有真正可以完全分解的塑膠嗎?」
可完全分解的塑膠 - PLA
有的。其實就是PLA。PLA是把來自麥桿、稻稈、玉米等植物中的澱粉和纖維素,經過發酵後產生乳酸,再將乳酸聚合之後形成聚乳酸 (polylactic acid, polylactide),也就是PLA。
PLA是一種生物可分解的高分子材料,是真正的可分解塑膠。PLA和塑膠一樣有良好的延展性,可以加工製成各種用品,是很好的塑膠替代品。PLA在高濕度、高溫的情況下,會同時產生水解跟熱降解,變回乳酸,最後成為二氧化碳和水。這也是PLA被稱之為「可分解環保材料」的原因:因為它真的可以分解。
不過,PLA的分解,需要發生在60℃以上高溫高濕,還要有厭氧菌的環境,如果所有環境條件均符合,PLA有可能在60天內分解完畢,如果是放在不同的環境中,分解的期間就會需要更長時間,當PLA的製品進入海洋,會讓PLA更不容易被分解。所以,也別天真的以為,PLA塑膠袋只要放在那,就會自己化成空氣跟水:絕對沒這回事。
台灣的塑膠用量大,當務之急是「減量」
台灣一年使用165億個塑膠袋, 30億根塑膠吸管。每人平均三天用一根,單單一天就用掉800多萬根!管制總體的使用量,我認為是當務之急!即使是可以分解的PLA,分解的過程也沒那麼簡單,需要配合特定的溫度、濕度條件,才有機會可以完全分解。所以「減量」才是根本之道。
很多人常常問我,甚麼是環保?我認為環保的核心就是「少用」,透過「減量、回收、再利用」,真正降低用量,才是真環保!舉個生活案例:如果你家已經堆了好幾副環保餐具,偏偏出去吃飯總是忘了帶,還是用店家提供的免洗餐具,逛街時看到可愛的環保餐具又忍不住手滑購買,這樣就是「非常不環保」的行為。買環保餐具並不是買贖罪券,求心安理得還是要從日常生活做起。
此外,聲稱自己反核電,同時又「拒絕火力發電拒絕PM2.5」,但總是出門不關冷氣的人,也是一樣的沒有道理,因為電力的消耗,一定伴隨著汙染的產生。
「減塑」、「限塑」的相關政策,可以透過法規的力量,讓總體的使用量降低,在一定的時間內,舒緩塑膠垃圾的問題。與其著墨於使用的材質,我認為大家回頭檢視自己日常行為是否符合真正環保的原則才是治本之道,最後再一次提醒大家,真正的環保原則無他,就是:減量、回收、再利用。(Reduce, Recylce, Reuse.)
心得:
全面限塑膠吸管的時間不久就會來臨了,目前市面上也有環保吸管開始慢慢盛行。從這篇報導中,才知道可分解塑膠分解過程可不是這麼簡單,字面上解釋大家都能輕易說,但是背後牽涉到自然破壞問題,我們所使用可觀的數量等才是背後蘊含的事物。這讓我認知到規定上路的意涵,也不會那麼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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